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一房多卖的情况下,究竟谁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房屋是否已经过户登记。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来确定其归属。在多个房屋买卖合同中,不管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只要进行了房产登记的,那么就该买方取得了房屋产权。
第二点、谁先合法占有房屋。如果在数个房屋买卖中,买方均未办理房产登记的,但是有买方已经合法占有了该房屋的,那优先合法占有的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
第三点、综合考虑。如果数个买方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也没有合法占有房屋的,那么就需要综合考虑因素:合同签订成立顺序、实际付款顺序等,根据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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