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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选择
2021-02-26 合同纠纷 收听量: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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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还特别规定了几种特殊类型的合同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张金荣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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