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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是如何成立的
2021-02-26 债权债务 收听量: 323
00:00 43″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苏黎明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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