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代管行为范畴是代为处理涉及失踪人的相关财产事宜,这既是对失踪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失踪人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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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彦行律师
不确定性 是指什么?
你好,这种情况加微细聊。
保留好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不一定影响。合同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同中一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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