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大同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能解除合同吗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能解除合同吗
2021-01-20 债权债务 阅读量: 279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可以对其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0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