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莱芜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离婚诉讼前应该做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离婚诉讼前应该做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2020-12-05 婚姻家庭 阅读量: 159

离婚诉讼前应该准备好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1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