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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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聪聪律师
您好,仅根据您目前所做的描述,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什么手机口,做了多少,
您好,被打伤可以报警处理。
从你说的情况,结合《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工资应...
1、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材料都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2、...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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