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这说明行为人在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并且没有过错,可以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进行适当的补偿。
身患突发性疾病的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可以认定为无过错,但应该适当做出补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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