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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2020-10-30 损害赔偿 收听量: 496
00:00 45″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宋聪聪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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