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能强制执行离婚吗
是可以强制执行离婚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内容;
另一方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们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不履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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