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2、保险事故的发生系保险合同以外的第三者的损害行为造成的;
3、被保险人对实施损害行为的第三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4、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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