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西青区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2020-07-13 行业交流 收听量: 236
00:00 76″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2、保险事故的发生系保险合同以外的第三者的损害行为造成的;

3、被保险人对实施损害行为的第三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4、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莉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8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