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3)遗弃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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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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