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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可以为借款人贷款做抵押反担保
2019-01-18 经济纠纷 收听量: 410
00:00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秀荣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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