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热门城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债务人对于代位权的处分权因代位权的行使而受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六条: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郭耀先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山东巧诚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671人 粉丝人数:6404人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