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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用吗
2019-01-09 刑事辩护 收听量: 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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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视频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提交的微信记录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要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当事人,要证明对方即是本案的当事人。

要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被篡改,电子数据应保存在终端载体中。

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必须是合法的,只有这样才会增加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会哲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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