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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破产清算评估工作中有哪几种注意事项
2020-04-02 行业交流 收听量: 765
00:00 66″

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

2、通过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清查及账册审计,全面核查此期间经济业务变动事项中是否存在以上情况,以确保破产企业资产安全及债权人的权益。

3、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破产基准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评定估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孟凡娜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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