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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发起人对设立股东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发起人对设立股东公司的责任:
1、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辽宁瀛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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