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认定:
1、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历史的观点;
2、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全面的观点;
3、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本质的观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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