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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事故有什么误区
2020-01-20 医疗纠纷 收听量: 385
00:00 43″

第一、患者缺乏收集和保存证据的意识。

第二、患者不相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第三、假如患者发生意外,在医院里死亡,死亡家属却不知道要尸检,查不出死者真正的死因,法院无法认定医院的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刘维志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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