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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2019-12-21 医疗纠纷 收听量: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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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律规定。

医疗期后,劳动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习盼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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