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续展期限是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一年内,就算超过一年未办理,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法定宽限期内都没有办理续期的,商标权就会依法被注销,所享有的商标权不再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