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肇庆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医疗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程序及时限

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程序及时限
2019-11-12 医疗纠纷 阅读量: 836

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程序: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二、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三、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

时限:医务科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1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