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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村户口,村里无房产,在村民代表会,村两委,党员会通过的情况下,划宅基地一处。但因换届,新任村领导利用我这种情况的二十余户的名额给建个大龄青年楼。这二十余户交了宅基地款,并有收据。但没其他合法手续,在建设当中国土来人制止过,建设完成后并下达了告知书,处罚书。会不会被强拆?
杨奎军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鼎桥律师事务所
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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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在法院审理案件十多年,能有效预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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