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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占百分之三十责任,对方百分之七十,我买的车险定额赔我30万,伤者住院期间我共垫付医药费、安葬费、尸检费等共计10万元有余,现在公安机关要求这场事故我共计赔付30万。在我与对方商量过程中,对方现要求我把保险公司赔我的30万一起给他才能了事,但我已经垫付了10万元有余,我跟对方说要扣除我垫付的医药费等一起给他20万,但对方不同意,要求打官司,对方的述求合理吗?如果我按照对方的述求赔付我就共计赔付了40万元,这合理吗?
刘星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市东元(重庆)律师事务所
刘景山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和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