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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为3年,住够一年时按合同上要求,我与9月1日提前1个月通知房东我不住了,房东9月2日来,表示同意(可以),这也是按合同中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房东并与9月2日下午再次在楼下张贴了房屋出租信息牌(我已拍照),在房东明确同意后,我在2日下午另外租了一套房,并交了一年租金,但到晚上,房东又突然变挂,以合同是3年为由,不退我当时交的5千家电押金
宋聪聪律师 山东-济南 上海沪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孔祥发律师,法学硕士,民革党员,法学教授,现供职于省内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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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娜律师,专职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范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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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琳娜律师,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负责人),中国政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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