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提问 湖北-鄂州 损害赔偿 2018-10-17 23:54
快满四岁独生男童在学校鼻子受伤缝六针造成永久性疤痕,因楼梯上早操后集体站队回教室途中,被插队推搡的几个同学随意推到楼梯平台隔壁班房书包的层架上,老师当时在场。学校通知家长后,将幼儿送至医院,家长到后支付全部医疗费用,随后在省级医院确诊为鼻炎,便在家养病,近一个月在治疗在家休息没有上学。最近两天将孩子送至学校,学校以幼儿恢复比成人快、以后可能疤痕不明显为由不愿承担任何赔偿,只负责在校就读期间按实际诊疗情况负责医疗费。请问家长该怎么要求赔偿?
如您也有类似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马襄平律师回复

马襄平律师 
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
1年前

推荐律师

胡启俊律师
回复:4745
粉丝:6497
咨询我
艾飞律师
回复:30
粉丝:229
咨询我
在线法律咨询

相关精选问答

法律知识推荐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