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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小程序用户 提问 四川-遂宁 刑事辩护 2021-05-30 20:56
你好,请问刑事拘留说37天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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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律师回复

文林律师 
四川文林律师事务所
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为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 具体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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