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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母亲再婚 然后他们夫妻有一套房子,房子的名字是老太太的.也就是我母亲的婆婆,她婆婆去世了,她一共有几个儿子,去世的时候写了遗嘱,大概的意思就是让他其他的几个儿子签字同意把房子给小儿子,也就是我母亲的丈夫,她的丈夫呢身体不好,也有残疾,就是把房子留给他,但是没有过户就去世了,遗嘱也没有来得及去公正,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遗嘱还有效吗?如果说到时候过户或者是卖房,有权利吗?遗嘱什么的没公正还能有效吗?主要是老太太其他的儿子有权利做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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