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用儿子微信消费百万获刑6个月,法律原因是什么?

刑事辩护 安徽-合肥 2023-11-03
刘某与多人产生民间借贷关系,经法院判决,刘某应当偿还肖某等三人借款合计70万余元及利息。但刘某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在拘传刘某时发现,刘某用儿子小帅身份注册微信使用,年度消费账单共计110万余元,收入账单共计89万余元。其明知名下车辆被查封,仍将该车抵押给投资公司借得款项20万元,用作经营开支,还坚持偿还案外人借款1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有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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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行为: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的;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3-11-03 15: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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