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回包工头拖欠的工资?

经济纠纷 湖南-长沙 2023-06-05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年,经过多次催收,未能支付一分,现在农民工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工资,目前手上的证据有:1.有一份没写支付日期的工资欠条;(欠条上农民工姓名有误,,姓正确,名为同音字;包工头签他自己名字时故意未写身份证上名字,仅写了对外公开的名字,导致只有“姓”是真的——通过他人协助查手机号的支付宝账户得知他真名)2.有对方手机号;3.有催要工资录音;请问此情况下如何才能在法院成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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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您与对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您需对“工作证”、“身份证”、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工时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您劳动者身份的材料(以下法条有具体列举)留取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若劳动关系存在,本问题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您可以结合自身是否有农村户口进行判断。下面分情况向您建议。若您是农民工,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根据以上条例,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不成则可以向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这样做成本较低,优先推荐。后续您还可以根据《劳动法》采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管是否属于农民工,都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回欠薪。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用人单位在交谈中对劳动事实的承认、对欠薪不给的承认等都应尽可能保存留证,以便后续维权。
2023-06-05 08: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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