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本案中,公司与李某签订的《离职协议书》,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约定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但是,《离职协议书》约定“销售人员如四个月内有收不回的欠款冲抵其业务提成”的内容,实质上是用人单位把不能及时收回货款或无法收回货款的企业正常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变相免除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应为无效条款。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依法返还李某被扣留的基本工资加提成共13万元。
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3、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仲裁为终局裁决的情形外)。
上述步骤并非每个步骤都要经过,我国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提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其他步骤可选择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2-12-24 15:42:35